10人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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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需要,遵循"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"的原则,面向全区机关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区委办公室、区*府办公室工作人员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方式
本次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进行,选调按照发布选调公告、报名及资格审查、选调测评、拟选调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。
二、岗位和人数
区委办公室5人,*府办公室5人。
三、选拔条件
(一)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
1.峰峰矿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及全额事业单位人员(不含工勤人员),适合男性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具备一定的写作功底;
4.具有普通高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;
5.年龄在30周岁以下(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具备选调报名资格
1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2.受*纪*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未解除处分的;
3.法律、法规、*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选调程序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1.报名时间:年3月22日0:00至3月26日24:00。
2.报名办法:对符合选调对象、条件,有志于从事我区区委办公室、区*府办公室工作的人员,填写《报考资格审查表》(见附件)。并将身份证、毕业证、《报考资格审查表》以照片形式发送至mzg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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