襄阳的邓先生和前妻因为性格不合离了婚,一直在上海打工,可一通电话,把两个原本一别两宽的命运再次交织在了一起,再相见,妻子却已经徘徊在了生死边缘。
求助人邓先生:“(哭……)剩下来差多少钱我自己想办法,毕竟夫妻一场哪怕只有一线希望,瘫痪了我肯定会照顾她,肯定不会放弃。”
中午,在上海打工的邓先生接到电话,说前妻出事儿了。当天,邓先生从上海赶回武汉,医院,可等待他们的,却是一张病危通知书!邓先生:“手术推出来头上缠的全是纱布,嘴里插的呼吸机,大夫说她是后脑骨折,大脑里面出血有动脉瘤,外界的撞击引发动脉瘤破裂,有生命危险。”
几年前,邓先生离婚后就去了上海,前妻就在武汉一家酒店当服务员,照顾上大学的儿子,他万万没想到,两人再见,竟是这般情景。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倒就倒了呢?邓先生得知,前妻出事当天,工作中发生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儿。
邓先生:“顾客在点菜当中猥亵了我媳妇,当时我媳妇都发脾气了,可能是情绪激动在店里昏倒了。”
目前,前妻王女士还处于昏迷状态,没有脱离危险,抢救治疗都需要大笔费用。邓先生认为,造成这场意外,餐馆和当事的顾客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,经过多次协商,酒店方和顾客分别交了2万余元和8万元,对于后续的医药费,他们不愿再承担。
王女士到底是如何受的伤?酒店方到底有没有责任?当事人是否应该进行赔偿?接下来20多万的治疗费该怎么办?这些问题一直缠绕在邓先生脑海中,帮女郎能帮他找到答案吗?
为了弄清情况,帮女郎张琼首先找到了王女士打工的武汉阳光鱼庄酒店,可对于当天发生的事情,当时在场的服务员不愿透露。20分钟后,酒店保安部尤经理赶到了现场,在与酒店负责人电话沟通后,同意提供当时的监控视频。
视频显示,当天中午11点54分左右,王女士带着一名40岁模样的男性顾客挑鱼,这时,这名顾客突然用手摸了下王女士的臀部,随即双方争执起来,王女士一怒之下将菜单摔到了地上,让顾客离开店里!
尤经理说,事发后,酒店方立刻派人将医院,并报了警。员工住院后,他先后几次主动联系这名中年男子的母亲,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,酒店方也出于人道主义给了家属两万多元。
经过帮女郎多番协调,这位尤经理表示会再帮忙向酒店责任人申请。那顾客家属这边有没有沟通的余地呢?随后,帮女郎电话联系了顾客的母亲。
帮女郎对话顾客的母亲:“我也没有办法,我也是孤儿寡母,真是没有办法,对不起。”无奈之下,帮女郎找到了辖区的派出所寻求帮助。派出所民警:“至于赔偿你们得民事诉讼,你现在只能自己花这个钱把病看好,你不可能等到他来出钱对不对。”
帮女郎从民警那了解到,目前顾客陈某是已经被行政拘留15天,建议邓先生还是走司法程序,那针对王大姐的这场意外,到底该谁负责呢?现在帮女郎就向栏目律师后援团进行咨询。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工伤认定十四条规定: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,可以认定为工伤。律师陈启明认为,根据事发时的情况,很难认定为工伤。但可以向当事的那名顾客索赔。
就在帮女郎维权后的当天下午,邓先生又收到了顾客陈某母亲赔付的一万元医药费,目前,邓先生已经通过向亲戚借款以及网上筹款的方式,来救自己的前妻。大家有什么看法,一起来讨论一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