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择性*务公开就是不公开
近日,辽宁沈阳市民温洪祥向市财*局、市审计局和市*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了一份申请表,要求公开办公费、招待费等财务账目。沈阳市*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说,由于国内还没有先例,*府部门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,难度极大,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,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。(11月17日《人民》)纳税人供养的*府,向社会作出*务公开,在情理之中。但现在的一些*务公开,基本上是有选择的*务公开,即,公开的很多都是老百姓不怎么关心的事项,而老百姓关心的事项,比如人财物等,要么只字不提,要么语焉不详。这样,*务公开成了“阳光*府”、“透明*府”的幌子,而老百姓在“*务公开”中却成了睁眼瞎。作为*务公开的内容,沈阳市民要求*府向社会公开办公费、招待费等财务账目,无可厚非;*务公开办的相关负责人以“国内没有先例”、“财务信息又极其敏感,难度极大”为由,则明显是借口。沈阳市*府最终会不会公开*府部门办公费、招待费等财务账目,我们不得而知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这说明公众已经不满选择性*务公开。*府部门似乎特别喜欢“选择性”。比如,选择性执法,就是执法时因人而异,王志的手机、钟南山的电脑,公安机关迅速破案,而一般人丢了手机、电脑,往往享受不到这待遇。还好,此时的选择性仅仅是因人而异,而更多的选择性,则是根据自身获利大小来决定是否执法。再比如,选择性恩惠,一些拥有自由裁量权的部门或官员,会依据自身获利情况,来决定是否行使、行使多大程度的自由裁量权——也叫恩惠权,等等。同样,选择性*务公开,跟选择性执法、选择性恩惠一样,也是*府的自利因素使然。选择性*务公开的“好处”是:既达到了打造“阳光*府”、“透明*府”的要求,又做到了不让公众抓住小辫子的目的。令人欣慰的是,富有权利意识的公民已经不满选择性*务公开。沈阳市民要求*府部门公开办公费、招待费等财务账目就是明证。对于公众来讲,选择性*务公开就是不公开。如果*府部门不能与公众尽快统一对*务公开的认识,做不到公众要求的*务公开,那么市民因*务公开的不满还将出现。